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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> 2010/1/23 下午 07:37:56:對不起。



昨天可能太累了,上完白班就整個睡翻了。
開了電腦後看了一下東西,六點多就睡翻了,睡到十點多才醒來看到這留言…。

我不懂你為什麼要留這三個字給我。
在你說了那些話、做了那些事之後的後來。所以我才更不懂。
如果你自認為你對我沒有愧疚的話,為什麼會留這三個字給我,好難懂。

那個我在去年一直注意著的那個你,已經被幾個月前的那個你徹底的抹滅掉了。
時間已經久到我快忘記之前那個你的樣子,然後記著的都只是後來你的那些,很難受卻忘不掉。
就好像個笨蛋一樣被耍得團團轉。

我總以為你不是那種人也希望你不會是,當朋友在說的時候,我總會偏向你那的替你說話。
但到頭來是我錯了,你明知道我討厭那樣的人,但你還是成了這樣的一個人。

所以你現在憑什麼以為我會因為這三個字就接受你的道歉了?憑什麼?
既然已經造成別人的傷害,何必又惺惺作態的道歉,怎麼?覺得良心受到譴責了嗎?

我想並不是這樣的,但不管怎麼樣,我想都已經不重要了吧!

我只是討厭我自己,剛開始怎麼會誤以為你給我的感覺很像他?你根本不配。
我也不懂我自己。所以我覺得我好像受到報應了一樣,也被重重的打了一拳,超痛。

從那封簡訊起,不再是你選擇我當不當你的朋友,而是我選擇你不當我的朋友。
所以這句對不起,不管它代表著什麼意思,真的已經都沒有任何的意義了,不是嗎?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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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丑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